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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二组巡察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水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1 点击量:1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8日至6月8日,省水利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二组对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日反馈了3个方面14项27个问题,移交涉及处、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0人0件,并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我中心针对反馈的27个问题制定方案,已完成整改2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2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78条,已完成整改措施76条、未完成整改措施2条;已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及3名科级干部,其中,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对省水利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和提升中心各项工作的动力。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总支会议,学习领会厅党组巡察办《关于印发巡察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认识到位、态度到位、检视到位、整改到位”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直面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同时,认真制定了《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任务分解,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中心党总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中心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和规范了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共组织召开了17次巡察整改有关工作会议。总支书记、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15次党总支(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协调推进,所属党支部、各科室(队)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整改效果

  在推进整改工作中,中心党总支从提高整改实效发力,坚持标本兼治,既聚焦反馈的具体问题,更全面检视共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真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系统整改,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本次整改共制定、修订12项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要求、技术规程等,同时,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切实融合做好党建、业务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中心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贡献力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推动工作的“第一动力”、党总支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员教育培训的“第一课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理论武装。二是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三是中心党总支结合大坝、堤防安全检查与鉴定等职能职责,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增进了对堤坝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四是组织人员培训,开展技术研究等,助力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2.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解决我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短板弱项办法不够多、举措不够有力,应对风险挑战能力仍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加强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的通知》编写,省水利厅将于近期印发以上通知要求。二是组织和指导培训,督促指导全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时参加网络培训,前往晋安、永泰、罗源、平潭、涵江、福鼎、闽侯等7个县(市区)开展“三个责任人”培训。三是按照厅运行管理处的委托,适时开展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电话抽查工作。今年以来,电话共抽查191座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人开展汛期小型水库巡查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考核、年度述责述廉、评先评优时,将相关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二是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相关工作总结,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负有责任的总支宣传委员兼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等。

  (2)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用动态播放形式,在中心大屏幕电视上,滚动播放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内容。二是加大主题教育宣传力度。2023年6月,中心宣传栏已布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方面内容,在宣传栏、大屏幕电视上增加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等方面的宣传。三是及时更新相关宣传内容。组织专人对中心宣传栏、公告栏、电视屏的宣传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更新了“身边的典型”“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4.呼应“一平台”建设不够全面有力。

  (1)省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平台功能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完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一张图”界面并上线,提升福建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功能,新增安全报告、专项报告、汛期工情报告、通知通报等功能。二是指导、配合软件服务公司在省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平台上增设水闸和堤防工程信息平台,对增设的模块内容、排版提出建议。三是开展《我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基本概念和注意问题》视频培训;编制《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一县一方案提纲,指导审核各县上报方案;参与福州、泉州、三明、南平、莆田、宁德等地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设计方案审查;保障我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2)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福建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明确日常巡查管理频次、问题整改复核及销号时限、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等。二是全年平台隐患问题整改复核情况已反馈厅运管处。三是已制定《福建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上报要求》。

  5.履行单位主责主业不够严格到位。

  (1)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水利风景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研究分析了水利风景区巡察反馈问题产生原因,明确巡察整改各项措施分工。召开了二次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讨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讨论修改《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管理制度》《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专家库管理制度》《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梳理完善2020年以来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相关资料,完成了2020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专家补签4人次、2022年度现场考评专家补签2人次,补充了2021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专家意见资料3份,规范修正2022年度现场考评通知2份。三是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考评流程、工作程序及报告格式。四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负有责任的水利产权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大坝安全鉴定审查工作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大坝安全鉴定审查相关材料,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做好资料留档工作。二是经核实,因部分专家评审会未到场、编制单位未确认签字就离场等原因,导致评审资料存在部分评审专家未签字、编制单位未确认签字等问题,已补充完整2022年泉州山美水库与政和县下温洋水库电站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编制单位确认签字等内容,以及政和县下温洋水库电站大坝安全评价技术审查总体意见。2022年山美水库安全鉴定因不满足相关要求,中心向省水利厅政法与审批处出具了《关于<泉州市山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情况说明的函》,作了退件处理,故不出具技术审查总体意见。同时,对负有责任的水库管理科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已修订《福建省闽江流域中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省级审查审定工作细则》。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

  (1)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新精神、新要求传达学习不完整、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梳理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内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二是2023年9月18日组织学习并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规定。三是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

  (2)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2023年10月17日,中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廉政谈话提醒。二是结合内设科室职能情况,中心主要领导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廉政谈话提醒,同时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中层干部也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三是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主要原因是:①重视不够,简单认为有提醒就可以;②方式单一,未根据不同科室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廉政谈话。通过巡察反馈,认真进行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2. 党风廉政教育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7日,结合2023年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节点,及时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水机党〔2023〕29号文);9月28日,学习《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水办函〔2023〕98号文),积极做好学习有关纠四风、树新风的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9月20日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案例教育。

  3.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廉政风险隐患防范不到位。

  (1)内设科室(队)职责分工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委编办批复的闽江(木兰溪)流域中心职责及省水利厅要求,组织拟定中心9个内设科室职责。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各部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提出防控措施,共找出岗位高风险11处,提出防控措施15条;找出岗位中风险18处,提出防控措施26条;找出岗位低风险2处,提出防控措施3条。三是2023年10月,编制《福建省闽江流域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实施。

  (2)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并深入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①制度不够健全。未建立水利风景区专家管理制度。②流程不够规范。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专家选取、工作程序及报告格式不规范,工作流程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管理制度》,完善了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和撤销工作程序。三是开展了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完善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专家库,并制定了《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专家库管理制度》。四是2023年以来省级水利风景区考评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审管理制度》和《福建省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工作制度》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规范了省级水利风景区现场考评通知及相关材料的格式,编制了《2023年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现场考评专家选取方案》,确定了现场考评专家的人数、类型(条件)、抽取方式及回避情况等。同时,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负有责任的水利产权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部分业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①未建立小型水库三类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14日印发《小型病险水库三类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工作细则(试行)》。二是后续严格按照细则要求的时限和流程,开展三类坝核查工作。

  ②省级水利风景区退出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为实行景区“优进劣汰”,制定了《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复核方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二是按计划完成了40座水利风景区现场复核,编制了《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报告》,对不合格景区提出撤销建议,将提交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领导小组审议。

  4. 资产设备管理不够严格。

  抗旱设备管护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中旬,组织科室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水利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抗旱服务组织设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管理能力。二是2023年9月初,中心领导组织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并向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与水文处汇报抗旱设备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需要帮助协调的有关事宜;9月底,完成了《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抗旱设备管理制度》修订工作。三是2023年10月初,组织人员前往仓库管理单位,要求按照修订的抗旱设备管护制度落实管理。

  5. 财务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1)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织开展资产管理、报销规范及《政府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及账务处理。二是中心财务人员多次对接省水利厅预算执行中心咨询业务;组织各科室学习福建省水利厅印发的“报销审核清单(2023年修订版)”,并发放各科室(队)留存以便查阅。三是即知即改,2023年5月起餐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实体账户个人缴交的餐费支付。

  (2)评审劳务费报销单据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齐2023年龙岩市万安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评审费的报销结算有关专家职称证明资料。二是补充“2023年龙岩市万安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评审费”报销结算应附9位专家职称证书文件,后续专家评审费严格按照厅预算中心规定进行报销结算。三是中心组织开展资产管理、报销规范及《政府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专题学习,组织各科室(队)学习省水利厅印发的“报销审核清单(2023年修订版)”,并发放各科室(队)按清单制备要求初步审核报销材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有效实现党的领导方面不够全面有力。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已根据中心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今后也将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建具体工作负责人,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2023年9月18日及9月20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水利厅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水利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文章,2023年10月12日组织学习《中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修订完善中心《党总支议事规则》,并在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酝酿阶段程序、决策回避和列席旁听机制、以及其他党总支委员职责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中心议事规则。二是2023年9月20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9月25日学习《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对集体决策程序的认识和理解。

  (3)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0日组织总支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并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今后,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三重一大”议题都按规定提交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在总支会议记录本。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2020年以来14人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资料,全面核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和数据填写情况;同时,补充完整2021年、2022年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记录人签名,进一步完善个别谈话、民主推荐等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二是中心党总支、在职支部于2023年9月2日、10月8日分别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工作水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档案抽查发现部分同志干部任免表中行政任免机关意见依据文号填写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是2023年6月13日,邀请上级人事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领导、专家来中心具体指导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全面检查梳理中心人事档案中2020年以来干部任免表的填写情况,对其中2份行政任免机关意见依据文号填写有误的内容及时修改完善。

  (3)部分同志转正考察谈话参加人员仅有9人,数量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总支、在职支部于2023年9月2日、10月8日分别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其中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2023年8月开展的2名正、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环节中,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考察谈话范围及人数,谈话对象均达到20人以上。

  4.青年理论学习抓得不实不紧

  (1)学习参与率普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抓紧抓实学习出勤率,督促学习小组成员参加每次学习,严格要求因故未参加学习必须做好请假手续,提高学习参与率。2023年8月17日开展的2023年第四次青年理论集体学习,出勤率100%。二是根据挂职人员变动等情况重新调整学习小组成员。2023年8月10日,团支部印发《关于调整中心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成员的通知》重新调整小组名单,小组人数为10人。三是规范学习签到记录,已重新制定学习签到本,做好学习成员缺席原因登记,并派专人管理签到本。

  (2)交流研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青年干部积极参与省水利厅组织的青年实践活动,并进行交流探讨。二是2023年6月19日,中心团支部举办水利青年论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以及分享交流调查研究成果,与会青年联系个人思想及相关业务进行交流研讨,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设备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2023年8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对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规范进行抗旱设备报废处置工作,整改期间中心多次前往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与水文处、计划财务处及办公室等处室请求指导。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组织对仓库所有抗旱设备的使用年限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2024年前暂无新增需报废设备。三是合规合法,有效推进。2023年9月,根据单位内控制度,通过比选方式选取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报废设备评估;10月,根据要求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处室进行评估备案;下一步将开展交易转让和残值回收。计划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设备资产处置。

  2.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工作水平。二是2023年9月4日召开中心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并确定由总支宣传委员兼任组织委员,履行组织委员职责,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三是经向上级请示,拟提前开展党总支换届工作。鉴于中心已更名,2023年10月13日先上报党组织更名请示,下一步将尽快完成换届,完善党组织基础建设。计划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党总支换届工作。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二组巡察期间,无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情况,中心职工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组织处理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中心党总支将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紧盯不放、持续发力,推动整改全面完成。同时,聚焦薄弱环节不断固本强基,坚持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长期任务,抓好抓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党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流域治理管理工作协同发展,真正做到深学细悟、笃信笃行。三是通过理论武装和履职实践,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在服务保障我省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中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中心党总支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注重抓组织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有效传导责任、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党组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不断采取新举措,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避免已整改项目反弹复发、卷土重来,确保咬定目标不松劲,一把尺子量到底,以巡察整改成果助推水利管理工作开展。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力量,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坚持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和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续打造中心党建特色品牌,全面促进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动新阶段流域治理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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