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挺进全国前列 ——“十三五”水利建设成就巡礼之九
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是政府实施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力举措。从2015年开始,国务院每年对各省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其中水利部分的考核由水利部执行,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事关省政府在全国的排名,水利质量考核对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专门建立“厅长亲自部署、分管厅领导具体指导、各处室分工协作、厅属有关单位技术支撑”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在建省重点和重大水利项目“三查两促一挂钩”,大力推进工地标准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数字化、建设工地可视化,全面加强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
一、建立挂钩督导机制,强化建设工地管理。针对我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实际,建立了“三查两促一挂钩”挂钩督导机制,以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水利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一是省水利厅建立在建省重点项目“一处级领导一项目”挂钩联系机制,地市水利部门逐个项目落实挂钩联系人,挂钩人员实时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度汛安全,紧盯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三是以目标为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六保”、“六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各年度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精准施策,促达产、促投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质量监管。2019年以来,紧紧围绕总基调要求,健全队伍、落实经费、完善体系,扎实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健全队伍,成立了厅长任组长的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强监管办公室,集中整合技术骨干、离退休专家等建立了933人的水利强监管专家库,打造了一只能打硬战的专业督查队伍。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省级财政追加1000万元作为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并列入省级部门预算。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八项规章制度,覆盖了河湖管理、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防汛安全、资金管理等监管领域。四是从严真督实查,统一组织开展了14批次督查、稽察,覆盖全省62个省重点在建水利项目、17座在建中型水库项目等。
三、运用数字化手段,着力提升监管水平。近年来,我省通过数字水利建设,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持续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一是通过推广运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实现项目前期、建设施工、生产准备、验收、评估全过程在线监管。二是在水利部督查、稽察工作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发应用福建版水利监管工作平台,实现督查任务派送实时化、路线规划智能化、现场填报数字化、成果生成自动化、成果展示可视化。三是建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将不良行为记录、质量安全问题、督查问责清单等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内容,运用于电子招投标,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有力约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建设管理和质量行为。
四、开展实体检测和抽检,狠抓施工质量管理。一是制定工地标准化,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通过狠抓工地标准化建设,改变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管理薄弱的现状,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管理从粗犷到精细。二是实施质量进度调度,对年度在建省重点水利工程和新建中型水库工程实行全覆盖监管检查,并对在建省重点项目进行逐月调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开展质量检测,每年列支近300万元用于质量监督实体检测专项经费,对省级负责质量监督的项目和10个设区市(综合实验区)的131个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工程现场质量监管。
在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质量行为更加规范,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全国排名从第21名C级,稳步上升到第7名A级,为历年最高。“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持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力争质量考核保持A级行列,全方位推动水利高质量建设。
2019~2020年度质量考核现场核验项目
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平潭跨海段
2019~2020年度质量考核现场核验项目